公司员工年会醉酒身亡 法院判令死者担责95%******
□ 本报记者 章宁旦
□ 本报通讯员 黄彩华
春节将至,又到了人们聚餐喝酒较多的时节,但欢乐的同时也要防止乐极生悲。近日,广东省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通报一起因年底聚餐醉酒引发的猝死索赔案。法院认定醉酒猝死者作为完全行为能力人自行担责95%,聚餐组织者担责5%,其他同桌人已尽一般社交安全义务,无需担责。
酒后猝死:员工家属索赔逾百万元
20多岁的吴某是深圳某公司员工,被派驻公司关联企业东莞某公司。2021年2月2日18时许,吴某和几个同事一起,在东莞某公司食堂参加年会聚餐。同桌就餐人员有何某某等6人,其间吴某喝了酒。当天20时许,吴某由同桌两人搀扶,该公司负责人跟随其后,送往公司宿舍楼休息,给其两瓶矿泉水后离开。
吴某室友称,吴某当晚两次呕吐,他都帮忙清理了。次日上午,东莞某公司负责人带牛奶鸡蛋到宿舍探视,询问吴某是否喝多。吴某苏醒,但摆手表示不想吃东西。当天13时,室友回到宿舍,吴某听到动静后起床。室友询问吴某是否严重,吴某没有回答,看了看自己的被子、枕头、衣服说“怎么这样”,就进了洗手间。室友随即离开宿舍上班。18时许,室友下班发现吴某晕倒在宿舍洗手间,便呼喊同事救助,并拨打120。急救人员赶到,吴某已无心跳。室友随后报警。
2021年7月,吴某家属向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状告深圳某公司、东莞某公司以及跟吴某同桌用餐的6人,认为对方未尽安全保障义务,索赔共计111万多元。
法院判决:聚餐组织者承担5%责任
法院经审理认为:本案为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本案关键在于吴某的死亡应由谁承担责任。
关于吴某死因,公安机关出具的死亡证明显示死因为心源性猝死,由于未进行尸检,也没有检测血液中的酒精浓度,现已无法通过医疗检验手段确定。根据聚餐当晚与吴某同桌的两人在公安机关的陈述,吴某聚餐时喝了酒,结合吴某在聚餐后需要同桌两人搀扶回宿舍,以及回到宿舍后两次呕吐的情况可以推定,吴某死亡前存在醉酒情况。加上吴某对室友的问话未正常回应,无法正常上班,饮酒第二天即死亡,由此可推定,吴某死亡与饮酒有关。
关于责任承担,吴某为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应对饮酒可能造成的危险后果有足够清醒的认识,其对死亡结果承担主要责任。东莞某公司是聚餐组织者,提供了白酒、红酒、啤酒,在吴某饮酒后两次呕吐、次日无法正常上班的情况下未及时将其送医治疗,应对吴某的死亡承担一定责任。深圳某公司未组织和参与聚餐,吴某作为深圳某公司员工参与聚餐,并不属于工作任务,人社部门亦认定吴某的死亡不属于工伤,故深圳某公司无需承担责任。吴某家属未能举证证明聚餐他人存在恶意劝酒行为,餐桌上正常共同饮酒不构成侵权,因而不能产生法律上的权利义务,故同桌者没有法定救助义务。聚餐结束后,同桌两人将吴某搀扶回宿舍,另一人跟随其后,并为吴某准备矿泉水,结合没有证据证明当时存在其他异常情况,法院认定同桌者已尽到安全注意义务,没有过错。吴某家属要求同桌者对吴某死亡应当有预见性以及承担相应义务,明显超出一般社交应尽注意义务的边界,法院不予支持。
综上,根据各方过错,法院酌定吴某自行承担95%责任,东莞某公司承担5%责任,其他被告无需担责。
吴某家属不服,提出上诉。近日,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法官说法:不能无限扩大同桌责任
承办本案审判的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法官方淑敏称,同桌吃饭一起喝酒,是社会常见现象。聚餐中,喝酒者是自身健康的第一责任人,要对自身喝酒可能产生的后果承担最大责任。如果喝酒者酒后发生意外,组织者和同桌者存在强迫性劝酒行为、明知喝酒者不能喝酒仍劝其喝酒、喝酒者失去自控能力但同桌者未安全护送、明知喝酒者酒后驾车未劝阻等情况,同桌者则需承担法律责任。但如果组织者和同桌者已尽了正常安全注意义务,则不能将其责任义务无限扩大理解,否则就会人人自危,影响正常社会交往。
发力三大领域 地方两会聚焦促消费******
支持大宗消费,提振服务消费,打造消费增长极……在近期召开的地方两会上,促消费被频频提及。
专家表示,消费是稳定经济发展的“压舱石”。当前各地把恢复和扩大消费摆在优先位置,有助于更好释放消费潜力。同时,有利于提振市场信心,发挥消费对经济增长的基础性作用。
鼓励大宗商品消费
支持新能源汽车、绿色智能家电等大宗消费成为不少地方促消费的重点之一。
广东提出,支持住房改善、新能源汽车、绿色智能家电等大宗消费。河南提出,鼓励新能源汽车等大宗商品消费。陕西提出,扩大新能源汽车和绿色智能家电消费。辽宁提出,培育新能源汽车、绿色智能家电、智能穿戴等消费新增长点。
“在整个消费结构中,汽车、家电等大宗消费具有消费占比高、产业链长、带动力强的特点,稳定增加汽车、家电等大宗消费对提振消费至关重要。”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市场经济研究所研究室副主任、研究员漆云兰表示。
为支持大宗消费,多地推出配套措施。天津提出,落实搞活汽车流通、扩大汽车消费14项措施。河南日前发布的《大力提振市场信心促进经济稳定向好政策措施》提出,对在省内新购汽车按购车价格的5%给予消费者补贴,最高不超过10000元/台,省、市级财政各补贴一半;鼓励各地对智能电子产品和家用电器产品消费进行补贴或开展以旧换新促销活动,将省财政对各地实际财政补贴支出按不超过30%给予奖补政策延续至2023年3月底。
中国电子信息产业发展研究院消费品工业研究所副研究员陈娟认为,地方政府和企业可积极开展“新能源汽车下乡”、绿色智能“家电下乡”和“以旧换新”活动,加大优惠促销力度,促进大宗产品更新与新增需求的释放。
促进服务消费模式创新
提振文化旅游、家政服务等服务消费成为一些地方促消费的发力方向。
辽宁提出,支持养老服务、教育医疗文化体育服务等消费。广东明确,加大餐饮、文旅、养老、育幼等服务消费促进力度。陕西提出,积极培育运动、康养、托育、家政等消费新热点。山东提出,提质发展餐饮、家政、养老等服务消费。湖北提出,加快提振住宿餐饮、批发零售、文旅体育等消费。
“我国服务消费转型升级的新趋势,推动服务市场焕发新的生机与活力,促进服务消费的模式创新与供给的迭代升级成为扩大内需的重要动力。”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副理事长王一鸣表示。
国家发改委国民经济综合司司长袁达1月18日表示,推动生活服务消费有序恢复。多渠道增加城乡居民收入,(下转A03版)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